佛光大学 创意与科技学院/应用科技与设计学院
114学年度第1学期教师升等时程表
114学年度第1学期教师升等时程表
教师向人事室 提出资格检核 |
教师向系所 提交升等资料 |
学系资格 审查作业 |
学院初审及外审作业 |
校教评会复审 人事室函报教育部 |
114/4/1前 | 4/10前 | 4/20前 |
初审:114/05/31前 外审:114/09/15前 |
114/10/31前 |
1、教师送审着作或作品一式五份(研究着作、成就证明或技术报告)。艺术作品类一式五份。
2、前一职级升等代表着作、成就证明、技术报告或艺术作品一份。
3、A01教师升等基本资料表(含教师资格审查履历表)─需经人事室检核后始得确认
A02教师升等着作确认表、
A03教师升等评量表、
A04着作、作品审查回避参考名单、
A05教师升等着作异同对照表(若无得免填)、
A06教师资格审查代表着作合着人证明(若无得免填),
以上表格从人事室网站下载(表格下载-【教师升等专区】),表格请一并检附word档、教师资格审查履历表为PDF档(请存入光盘或随身碟附上)。
4、教师升等评量表佐证资料一式三份(需检附所有评量项目之佐证资料)、教师资格影本、近三年现职聘书影本、教师升等应备资料一览表。
5、系务会议纪录(含办理教师升等学系确认表)。
二、学院初审作业(请各学系于4月21日(周一)下班前送院办理初审作业,逾期不予受理)
1、院教评会依申请者之教学、研究、服务与辅导项目进行审查,各项绩效加总后需达80分(含)以上,且获出席委员三分之二(含)以上同意始为通过。
2、着作外审:
(1)由学院汇整升等初审通过案件及资料,并提出着作审查人十五至二十位参考名单、升等教师提出之回避名单,送人事室协助送请选任审查人。
(2)外审审查人员名单由教务长、副校长一人、升等教师所属之院级教评会召集人指定委员一人,共三人,就该教师之专长,自參考名单或专家人才库共同选任排序校外专家学者五人以上(排除拟升等教师提出之回避名单),依序选送五人专业审查。
(3)外审通过之门槛为成绩七十分(含)以上为及格且审查人三分之二(含)以上审查及格者为合格,并提送校级教评会复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