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光大学 创意与科技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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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光大学 创意与科技学院/应用科技与设计学院114学年度第1学期教师升等时程表

佛光大学 创意与科技学院/应用科技与设计学院
114学年度第1学期教师升等时程表
教师向人事室
提出资格检核
教师向系所
提交升等资料
学系资格
审查作业
学院审及外审作业 校教评会复审
人事室函报教育部
114/4/1 4/10 4/20 初审:114/05/31
外审:114/09/15
114/10/31
  一、系所资格:(4/20
1、教师送审着作或作品一式五份(研究着作、成就证明或技术报告)。艺术作品类一式五份。
2、前一职级升等代表着作、成就证明、技术报告或艺术作品一份。
3A01教师升等基本资料表(含教师资格审查履历表)需经人事室检核后始得确认
      A02教师升等着作确认表
      A03教师升等评量表
      A04着作、作品审查回避参考名单
      A05教师升等着作异同对照表(若无得免填)
      A06教师资格审查代表着作合着人证明(若无得免填)
      以上表格从人事室网站下载(表格下载-【教师升等专区】),表格请一并检附word档、教师资格审查履历表为PDF档(请存入光盘或随身碟附上)。
4、教师升等评量表佐证资料一式三份(需检附所有评量项目之佐证资料)、教师资格影本、近三年现职聘书影本、教师升等应备资料一览表
5系务会议纪录(含办理教师升等学系确认表)。
二、学院初审作业(请各学系于421(周一)下班送院办理审作业,逾期不予受理)
       1、院教评会依申请者之教学、研究、服务与辅导项目进行审查,项绩效加总后需达80分(含)以上,且获出席委员三分之二()以上同意始为通过。
       2、着作外审:
 (1)由学院汇整升等初审通过案件及资料,并提出着作审查人十五至二十位参考名单、升等教师提出之回避名单,送人事室协助送请选任审查人。
 (2)外审审查人员名单由教务长、副校长一人、升等教师所属之院级教评会召集人指定委员一人,共三人,就该教师之专长,自參考名单或专家人才库共同选任排序校外专家学者五人以上(排除拟升等教师提出之回避名单),依序选送五人专业审查。
(3)外审通过之门槛为成绩七十分()以上为及格且审查人三分之二()以上审查及格者为合格,并提送校级教评会复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