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113年2月26日(周一)为112学年度第2学期开学日。
因应开学周周三(2/28)为和平纪念日放假,考量授课教师教学及学生修课权益,本次开学加退选延长至3/7(四)下午3点为止,其课程补选期间跟进调整为3/8(五)至3/14(四)。
二、开学后之教务相关事项如下:
(一)注册时间:请学生于2月26日(周一)起至2月29日(周四)止办理。假日则于云起楼117办公室(学生服务中心)设有假日工读服务柜台,协助硕士在职专班学生办理注册。(2月28日休假日不办理)
(二)需要申请学分抵免者(转系生、转学生、新生),请自行登入学生系统,点选学分抵免项目,输入欲抵免之科目、学分等资料,并于3月8日(周五)前提出申请,俾凭办理。
(三)本学期课程加退选时间为2月26日(周一)至3月7日(周四)下午3时止。
(四)符合以下资格之学生,得自3月8日(周五)至3月14日(周四)办理课程补选:
1. 所选课程停开,得补加选其他课程以资替代;
2. 应届毕业生缺修毕业所需课程或学分;
3. 大三生确定在大四要全年实习或参加境外交换者;
4. 当学期所修学分数未达最低应修学分数者。;
5. 申请就学期间服役弹性修业之学士班役男(94年之后出生者)
(五)请学生自行登入学生系统确认选课结果,确认时间为3月8日(周五)起至3月14日(周四)止。如有错误需修正,请于截止日前至教务处办理。若于截止日前未做确认,视同同意教务资讯系统留存之选课记录,不得再修改。
(六)依据本校《学生选课办法》第5条规定,学生已选修之科目依教务行事历规定,于开学第十周起至第十二周止,得申请办理弃选。本学期课程弃选期间自4月29日(周一)起至5月17日(周五)止。弃选后,学分费不退费,修读总学分数不得低于最低应修学分数,学士班学生请至学生系统办理,研究生须经导师或指导教授(系所主管)同意后始得办理。相关法规已公告于教务处网页,请上网查阅。
(一)注册时间:请学生于2月26日(周一)起至2月29日(周四)止办理。假日则于云起楼117办公室(学生服务中心)设有假日工读服务柜台,协助硕士在职专班学生办理注册。(2月28日休假日不办理)
(二)需要申请学分抵免者(转系生、转学生、新生),请自行登入学生系统,点选学分抵免项目,输入欲抵免之科目、学分等资料,并于3月8日(周五)前提出申请,俾凭办理。
(三)本学期课程加退选时间为2月26日(周一)至3月7日(周四)下午3时止。
(四)符合以下资格之学生,得自3月8日(周五)至3月14日(周四)办理课程补选:
1. 所选课程停开,得补加选其他课程以资替代;
2. 应届毕业生缺修毕业所需课程或学分;
3. 大三生确定在大四要全年实习或参加境外交换者;
4. 当学期所修学分数未达最低应修学分数者。;
5. 申请就学期间服役弹性修业之学士班役男(94年之后出生者)
(五)请学生自行登入学生系统确认选课结果,确认时间为3月8日(周五)起至3月14日(周四)止。如有错误需修正,请于截止日前至教务处办理。若于截止日前未做确认,视同同意教务资讯系统留存之选课记录,不得再修改。
(六)依据本校《学生选课办法》第5条规定,学生已选修之科目依教务行事历规定,于开学第十周起至第十二周止,得申请办理弃选。本学期课程弃选期间自4月29日(周一)起至5月17日(周五)止。弃选后,学分费不退费,修读总学分数不得低于最低应修学分数,学士班学生请至学生系统办理,研究生须经导师或指导教授(系所主管)同意后始得办理。相关法规已公告于教务处网页,请上网查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