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据教育部111年8月22日公告之「111学年度第一学期各级学校开学防疫措施」办理。
二、无疫情状况:实体上课。
三、授课班级有确诊者或居家隔离者,得申请远距教学1-3天(得视必要以至多一周为原则),唯请教师与学生充分沟通并确保学习成效。
- 授课教师确诊,居家照护期间(7天),依老师意愿可申请远距教学(学校不得强制要求老师远距教学);或自行找其他老师代课;或以补课方式办理。
- 针对与确诊者(及快筛阳性个案)摘下口罩共同活动15分钟以上之学生,学校提供1剂快筛试剂,快筛阴性者可上课,如有症状应尽速就医。
- 针对与确诊者(及快筛阳性个案) 同寝室室友,实施居家隔离或自主防疫,居家隔离不入校(住宿生不离开隔离宿舍),自主防疫期间不入班上课。
四、如有学生无法入班上课并教师在未染疫情况下,请采用混成教学(即实体/线上课程并行)模式,教师仍请依规定到校授课,除确诊者及居家隔离者配合防疫规定期间一律实施线上上课外,其馀学生可考量本身健康状态、疫苗施打情形及染疫风险等因素,自行评估选择进学校上实体课或线上上课,若选择线上上课时,应先向任课教师报备,学生无论于实体教室或线上到课,均视同出席。
五、本学期期末考周为12月26日至12月30日(硕专班至12月31日),届时若无法恢复实体考试,得采其他弹性方式(如缴交报告、线上测验、调整百分比…等)核算学期成绩。
六、实施远距教学,仍需掌握学生到课状况、学习情形,并检核教学成效。
七、如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或教育部规范有滚动修正,本校课程规范亦配合滚动修正。